“如果我有幸当选,我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严于律己,主动服务群众,村上大小事情都让大家伙明明白白的”......
2017年2月25日,在名山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18个乡镇188个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纷纷向来参加选举投票的村民们公开作出“不优亲厚友、不违规承包本村范围内的国家和集体工程项目、不侵占群众利益等”口头廉洁承诺,表示自觉接受所有村(居)民的共同监督,并签订了廉洁自律书面承诺。
公开承诺是严肃换届风气,确保干部清正廉洁的重要举措,是实现“阳光政务”的重要环节。公开承诺的候选人将接受全体村民监督,这将增强各候选人廉洁自律的意识和遵守各项廉洁规定的自觉性,同时也提振了村(居)民对发展的信心,有利于提升群众对当地各项事业的参与度、获得感,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和推动其他工作开展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