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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小故事 | 名山区:建立“三色”预警机制 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发布日期:2025-09-01】 【字号: 】 【关闭此页

开栏语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报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做实专责监督,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到监督上,确保监督不缺位。聚焦主责主业,确保监督不泛化虚化。突出“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各责任主体把责任扛起来,确保监督不越位。

雅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全会工作部署,凝心聚力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充分发挥监督作为第一职责、基本职责作用,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清风雅语”特推出“监督小故事”专栏,跟进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这条问题线索即将超期,得提醒承办部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快查办进度……”清晨,名山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小王像往常一样,打开《问题线索分级预警台账》,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正运用《问题线索分级预警台账》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和动态管理

“问题线索流转全程留痕,时限临近马上就进行‘三色’分级预警。”小王口中的分级预警是名山区纪委监委建立的问题线索“红黄蓝”三色分级预警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分级预警台账,严格控制问题线索办理时限,实时跟踪督促办理进度,着力破解问题线索积压、处置进度缓慢等问题,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分级预警台账是“三色”预警机制运行的有效载体,名山区纪委监委明确专人管理台账,准确记录问题线索受理时间、处置方式、确定处置方式时间、临期时间、预警颜色等关键信息,形成完整的问题线索“身份档案”。同时,对问题线索办理进度进行实时监控,以不同处置方式的时限为基准,对临界处置期限前45日未办结的,给予“蓝色”提醒,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点对点”对承办单位进行口头提醒;对临界处置期限前30日未办结的,升级为“黄色”预警,由协管常委直接督办,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对临界处置期限前15日仍未书面提出延期办理说明并审批的,则列为“红色”警告,由分管副书记亲自约谈承办单位负责人,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将该情况作为片区和个人的年度考核评价重要依据。

“你室办理的李某某问题线索即将到处置期限,现给予‘蓝色’提醒,请严格按程序加速办理。”此前,区纪委监委某室承办的李某某问题线索因案情复杂、涉及面广,一度进展缓慢,经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付开菊面对面提醒后,该室立即加强研判,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在规定时限内精准处置了该线索。“处置方式一旦确定就是发令枪,‘蓝标’一贴,紧迫感跟着就来了。”该室负责人感触颇深。自“三色”预警机制运行以来,全区问题线索平均办理周期提速42.71%。

压力层层传导,问题线索处置“等不得、拖不了”成为共识。“现在大部分问题线索都是按时办结销号的,这说明大家对标对表、规范高效的意识和能力都提高了。”付开菊说。问题线索的快查快办,不仅提升了案件查办工作质效,更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回应。同时,对党员干部而言,问题线索的及时精准处置既体现了组织关怀,也有效防止了由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红黄蓝’三色预警工作机制,坚持问题线索查办质效‘两手抓、两不误’,通过机制创新激发监督活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名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名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