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名山区纪委 雅安市名山区监察局
关于三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市纪委、区委关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部署,区纪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蒙阳镇上瓦村原支部书记高永刚收受他人现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蒙阳镇上瓦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高永刚在灾后重建、工程建设等工作中,先后收受他人现金3.1万元。2017年5月,高永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永兴镇瓦窑小学主任教员张树清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张树清将学校2015年8月变卖的废旧桌椅款0.08万元,瓦窑村小学草坪租金1.1万元,共计1.18万元未及时上缴永兴镇中心小学账户。2017年3月,张树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新店镇南林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治全虚报冒领补助问题。2013年“4.20”地震后,李治全在申报补助时,将不属于户籍人口的人员纳入灾后重建住房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范围。2017年5月,李治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噬群众“获得感”,透支政府公信力,败坏党的风气,破坏党的执政根基,违反党的纪律,必须坚决整治,严肃查处。全区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要从相关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明大势,知敬畏,严守纪律规矩,严细深实做事,做洁身自好、秉公用权、为人民服务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坚决整治“庸懒散浮拖”“吃拿卡要”等行为,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抓好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通过查处曝光典型案件,问责不担当、不作为的组织和党员干部,推动基层干部转变作风。
中共雅安市名山区纪委 雅安市名山区监察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