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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纪委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18-05-25】 【字号: 】 【关闭此页

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名山区纪委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新店镇南林村四社长周天均不主动理清财务导致该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款长期不入账的问题。周天均同志自2016年1月担任社长以来,未及时理清财务,导致该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款长期不入账。截止2017年1月,周天均同志保管的集体退耕还林账户共有10705元未入账。2017年8月,周天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车岭镇金刚村支部书记蒋图华违反村民议事规则的问题。

2015年7月至8月,金刚村两委违反议事规则,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仅由村三职干部简单商量后便直接指定蒋图华之弟蒋某负责新村绿化,悔沟村村民陈某进行土建施工。2017年3月,蒋图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建山乡安乐村会计坐班时间擅自离岗问题。2017年6月19日,任毕芬同志未按规定执行坐班制度,在应当坐班的时间段内,未经请示擅自离岗,违反工作纪律。2017年9月,任毕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城东乡双溪村违反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问题。2015年5月7日,双溪村决定修建老年活动广场后,与双溪村与个体施工方杨成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工程款。但双溪村未按照合同约定,分别于2015年6月1日、6月6日提前支付杨成华工程款2.3万元和2万元。 2018年2月,双溪村支部书记杨桂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主任胡文莲、村会计任先全受到书面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