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名山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百丈镇、新店镇监察室挂牌成立。同日,区监委20个派出乡镇监察室全部正式挂牌。这标志着名山区开展监察向乡镇延伸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全区监察体制改革,名山区严格按照雅安市名山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名山区关于推进国家监察向乡镇延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向全区20个乡镇(名山区监委向蒙顶山镇、永兴镇派出的监察室委托市监委派出飞地园区监察组管理)派出监察室,每个派出乡镇监察室配备3名监察干部。派出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工作牌子。派出乡镇监察室设置主任1名,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设置副主任1名,由乡镇纪委副书记兼任。乡镇纪委其余符合条件的委员同时作为监察室工作人员。监察室人员身份不变。
区监委派出各乡镇监察室由区监委直接领导,向区监委请示报告工作。各派出乡镇监察室根据区监委授权,按照管理权限对辖区范围内行使公权力人员、辖区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经派出监察机关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乡镇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同时,区监委规范派出乡镇监察室工作制度,每年年底对乡镇监察室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